治安责任保证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保证书的情况越来越多,有效的保证书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那么保证书一般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治安责任保证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治安责任保证书1编号:
派出所:
本人(受委托管理)出租房屋座落于 , 共 间。现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特向你们保证承担房屋出租人治安责任如下:
一、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依法签订租赁合同,并自觉履行合同。承租人属外来暂住人员的,及时带其申报暂住户口,办理《暂住证》;半个月交换《循环卡》一次。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和服务处所、主要经济来源等情况进行了解登记并报告你们和计生部门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举报、制止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现政策外怀孕或生育的,及时报告计生部门。
五、经常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在签订此治安责任保证书后才出租房屋。房屋停租后,7日内主动办理停租注销手续。
若违反以上规定,愿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
特些保证。
保 证 人:
年 月 日(本治安责任保证书一式二份,房屋出租人或委托管理人、公安派出所各存一份)
治安责任保证书2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出租房屋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制度,根据公安部关于《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精神和《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_________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房与当地派出所特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主必须履行如下治安责任。
1.不准出租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
2.出租房屋出租前,必须先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登记备案。
3.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4.应带领外来的暂住人员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5.对承租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6.出租房屋业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承租人员逐人进行认真登记。
8.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9.租的房屋经常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10.租的房屋不准违反规定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1.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13.此保证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安派出所和出租房屋业主保管备查。
公安派出所(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房主签字(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治安责任保证书3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出租房屋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制度,根据公安部24号令和《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此治安责任保证书。
一、 出租房屋出租前,必须先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登记备案。
二、出租房屋业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承租人员逐人进行认真登记。
三、承租人系外来暂住人员的,房主要主动协助或督促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免费)。属于婚育年龄段的,还应要求出示《婚育证》,对未持证人员督促其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
四、 不准将出租房屋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
五、不准用出租房屋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六、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七、 出租房屋停止出租时,应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八、 此保证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安派出所和出租房屋业主保管备查。
公安派出所盖章: 房主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治安责任保证书4本人将座落于安陆市肖台社区江家巷6号一楼一间房屋出租,为履行治安责任,保证做到以下几条:
1、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2、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必须督促承租人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保证在承租之日起三日内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办理暂住证,暂住人口离开时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携带子女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基本情况有变动的,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房屋租赁人变更后与派出所重新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治安责任保证书5南丰镇民-联村委:
我是民-联村房屋承租人。我保证遵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有关房屋出租的管理规定,切实做到:
一、出租、转租房屋,必须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村委申报,审批完之后,方可出租。出租的房屋不超过规定的面积和租住人数。
二、对承租人逐一查看其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对无身份证件、无正当职业不出租房屋。
三、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在房屋出租、转租后3日内,持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人口登记簿》带领暂住人口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委会暂住人口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办理《暂住证》。暂住人员离开时,办理注销手续。经常向暂住人口宣传有关法律规定,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保障暂住人口居住和经营的安全。
四、承租人是本市常住人口的,督促承租人将户口迁移到租住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因特殊原因不能迁移的,在3日内带领承租人到当地派出所申报寄住户口手续。承租人因故变更住址的,及时申报注销寄住户口。
五、在当地片警或村委干部的领导下,主动参加治安工作,搞好安全防范,特别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允许承租人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物品;
2、不允许承租人从事偷窃、赌博、收赃、窝赃、卖淫、嫖*、传播和贩卖反动、淫秽物品等违法活动;
3、不允许非夫妻关系的男女混居一室;
4、对出 ……此处隐藏1888个字……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到镇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办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房屋出租人不履行以上七条治安责任,则按公安部《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屋出租人:
年月
治安责任保证书11为了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预防和减少治安事故的发生,保障租赁房屋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承租人必须履行以下治安责任:
一、 房屋仅为办公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二、 钥匙为出租人配制的.卷帘防盗门钥匙一把,承租人不得私自
配制钥匙,否则将终止租房合同,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房屋到期退房时,承租人必须将钥匙退回出租人。
三、 钥匙不得私自转于他人,否则将收回钥匙,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四、 防盗门做到随开随关,否则将收回钥匙,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五、 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
六、 本保证一式二份,各持一份。
出租人(签名): 联系电话:
承租人(签名): 联系电话:
治安责任保证书12派出所:
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根据国家对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本人(单位)作为房屋承租人特向公安机关作以下治安责任保证:
一、遵守承租房屋登记备案的规定,承租房屋如停止租赁的,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二、遵守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做到生产、居住、经营安全。不断改进承租房屋防火、防盗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依法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不将房屋转租他人。
四、经常向来店人员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其履行治安安全责任 。
五、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可疑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不隐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公安派出所、治安责任保证人各执一份。
承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人(单位):
年 月 日
治安责任保证书13一、严格遵守出租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出租房屋时,带领暂住人员到房屋所在地保卫科及公安派出所申请居住登记,保证不留宿未登记的外来人员。暂住人员离去时,提前申办居住登记注销手续,保证做到人走即销。
二、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除做好出租房屋的防火、防盗工作,消除各种治安隐患外,保证经常向居住人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三、发现暂住人有赌博、卖淫奸宿、扎吸毒品,传播和放映淫秽、迷信录音、录像、窝赃、偷盗,诈骗以及制假贩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或其它可疑情况,保证及时向保卫科及公安机关报告。
四、服从公安机关、保卫科及管理部门的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以上各项,如有违反,愿接受公安机关保卫科及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保证人:
年 月 日
治安责任保证书14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承租人治安责任书:
一、 承租人租到房屋居住三日之内,主动到当地社区警务室或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并申领《暂住证》(免费)。
二、用来居住的出租房屋不得储存包括易燃、易爆、有毒等有害物资。
三、出租房屋不得用来卖淫、窝脏、播放黄色录像、赌博、宗教等违法活动。
四、不得随意将出租房屋转租他人,如要转租必须在公安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五、属于婚育年龄段的,应持有《婚育证》证明,未持有的应主动到当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免费)。
六、承租人停租或离开暂住地时,应主动到当地社区警务室或派出所申请注销暂住登记。、
七、 此治安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派出所和承租人保管。
公安派出所盖章: 承租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治安责任保证书15﹍﹍﹍﹍公安分局﹍﹍﹍﹍派出所
我是﹍﹍ ﹍﹍房屋出租人。我保证遵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有关房屋出租的管理规定,切实做到:
一、出租、转租房屋,必须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武汉市房屋出租治安安全许可证》后,方可出租。出租的房屋不超过《武汉市房屋出租治安安全许可证》规定的面积和租住人数。
二、对承租人逐一查看其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对无身份证件、无正当职业不出租房屋。
三、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在房屋出租、转租后3日内,持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人口登记簿》带领暂住人口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委会暂住人口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办理《武汉市暂住证》。暂住人员离开时,办理注销手续。经常向暂住人口宣传有关法律规定,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保障暂住人口居住和经营的安全。
四、承租人是本市常住人口的,督促承租人将户口迁移到租住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因特殊原因不能迁移的,在3日内带领承租人到当地派出所申报寄住户口手续。承租人因故变更住址的,及时申报注销寄住户口。
五、 出租、转租房屋,按规定交纳治安安全管理费。
六、在当地治保会的领导下,主动参加治安工作,搞好安全防范,特别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允许承租人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物品;
2、不允许承租人从事偷窃、赌博、收赃、窝赃、卖淫、传播和贩卖反动、淫秽物品等违法活动;
3、不允许非夫妻关系的男女混居一室;
4、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
5、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居委会报告。不隐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七、房屋停止出租的,应到派出所现办注销手续。
八、主动接受公安派出所对房屋出租户的安全年审和治安检查。
九、如违反以上保证和国家有关房屋出租规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依法处理。
房屋出租人﹍﹍﹍﹍(签章)
年 月 日